月家住在山东省烟台市,家里有父母、哥哥、嫂子、妹妹。
只有沈月一个人来到黑龙江省。
1985年,沈月考上了黑龙江大学法律系。
在大西那年实习时,遇到了刘志强。
被刘志强的甜言蜜语所吸引,最终毕业的时候,就没有回家乡烟台市。
而是,跟刘志强回到他的家乡,哈市附近的一个镇上。
在镇上造纸厂当一个文书。
在1989年大学毕业,就跟刘志强结婚了。
婚后半年内,刘志强还好一些。
因为,他在镇zhengfu当秘书,经常出去应酬。
慢慢的,他对喝酒就很上瘾。
平日里,如果没有那些烦人的应酬需要参加,他便会选择宅在家中独自饮酒作乐。
然而,每次醉酒之后,他那潜藏在心底的暴虐情绪便如同火山一般喷涌而出,而可怜的沈月则成为了他发泄怒火的对象。
每一次酒后施暴,他都会对沈月拳脚相加,毫不留情地将她打得遍体鳞伤。
等到第二天清醒过来时,看着沈月身上那一道道触目惊心的伤痕和淤青,他又会心生愧疚之情,于是低声下气地向沈月赔礼道歉,信誓旦旦地保证再也不会有下一次。
就这样,日子一天天过去,这个可怕的循环不断上演着:喝酒、打人、道歉……周而复始,永无止境。
渐渐地,他发现无论自己如何狠心地对待沈月,她似乎都不会逃离这个家,始终默默地承受着一切痛苦与折磨。
久而久之,他变得愈发肆无忌惮起来。
既然这媳妇不管怎样打骂都不会跑掉,那么就连那虚假的道歉也省去吧!
从此以后,他彻底抛弃了仅存的一丝良知,越发变本加厉地酗酒施暴,让沈月陷入了无尽的黑暗深渊之中。
回想起往昔经历过的那些事情,一桩桩、一件件都如潮水般涌上心头,让沈月不禁深深地陷入到悔恨之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