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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的加重在线阅读 第272章 (第1页)

,也没有借口减轻责打了。

1.现在对于出于无知犯罪和悖逆知识犯罪之间的明显区别,你大概明白原因所在了。

首先思想,当说一个人仅仅因为不知道而犯罪(假设犯罪行为相同)时,存在一种推测,即如果他早知道他就不会犯,以及一旦他知道他立马就会(或可能会)为之悔改,所以,哥林多前书2章8节说,“他们若知道,就不把荣耀的主钉在十字架上了”。

基督也是这样说推罗、所多玛、蛾摩拉的:“在你们中间所行的,若行在他们中间,他们早己悔改了。”

(参太11:21)可是现在,一个人早就知道是罪,正行的时候也想到是罪,却还是行了,那就没有前面所推测的余地了,希望也更渺茫了。

还有什么,能使这个人降卑悔改呢?

不正是他己经明白的吗?

既然他所明白的没有力量使他远避罪行,那么可以辨别,他所明白的也没有力量使他为罪悔改,因为借着犯罪,他的心更加刚硬,他的知识对他的权威更加削弱,正如他轻视和阻挡真理时,真理对他的全部力量也是如此,他们“无知的心就昏暗了”(罗1:21)。

亚里士多德在他的第三部伦理学著作中提及了这样的概念,即一个人若是出于无知而犯罪,等他知道了他就会为之悔改;若是出于激情,等激情消退了他就会后悔自己所做的;可是,一个人若是故意为之,明知故犯,那就表明,他心意己决,必要行恶,那么这样的就该被认为是邪恶和恶毒了。

而对于那些己经蒙了救赎恩典之光照的人(参来6:4-5;来10章),他们“得知真道以后,若故意犯罪”,神看他们就如那些永远不会悔改的人。

同样地,经院神学家们告诉我们,魔鬼顽梗犯罪且不能悔改的原因,正是他们对自己的罪己具有全备的知识,该知道的他们全都知道,却仍旧去行。

2.从神的角度而言,有知识而犯的罪与出于无知的罪之间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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