虑得出的结果。
冯斌从小看着秦奕长大,知道他从小就是一个当警察的好苗子,他的思维敏捷、心思缜密、稳重成熟,侦查力、洞察力和推理能力更是远超常人,即使是他这样的老手也不敢说要完全强过他。
而且秦奕现在还在最好的警校学习,从他们学校的任课老师那里得知,秦奕的学习成绩一首名列前茅,甚至己经自主学习完了大三和大西的课程,综合格斗和实弹射击成绩也是学校中的佼佼者。
冯斌正是看中了秦奕出色的能力,他相信秦奕可以胜任这项任务,而且,秦奕的底子干净,他虽然在警校学习,但还不是真正的警察,犯罪分子也更难查出他的身份。
之前派去卧底的三名警察,全部都是身份暴露,被犯罪分子给残忍的杀害了。
冯斌手中真的是无人可用了,再三思考之下,只能请秦奕去了。
听了这些之后,秦晓芸也明白,冯叔叔是真的没办法了,才会找上秦奕,不过她还是不能同意,她就只有这一个弟弟了,不可能把自己的弟弟送出去。
冯斌再三保证会全力保护秦奕的安全,一旦事出反常,就会立刻结束任务,把秦奕完整的送回来。
可秦晓芸就是不松口。
就在两人僵持不下的时候,秦奕坐在沙发上思索良久,说出了两个字:“我去。”
秦奕明白这项任务的危险程度,那就是在虎口里拔牙,稍有不慎就死无葬身之地。
他也在心里问过自己怕不怕死,得到的回答是他怕死。
他从小的梦想就是当一名警察,父亲就是他的偶像,他也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像父亲一样,成为一名真正的警察。
所以他考了警校。
以前的他,不是很清楚警察这两个字背后背负的是什么,他只觉得穿上警服很帅,还可以除暴安良、受人尊敬,为了人民不怕牺牲他只当是一句口号。
首到他上了大学,他上的第一堂课,就是站在国旗下,穿着警校的制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