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中很慢,也很快。
谢行宇没有改变过初中的任何情节,他的初中时代很简单:抽烟,打架,念检讨,接近张姿晴。
他记住了张姿晴很多信息,也成功让她再次讨厌自己。
为什么是“再次”?
因为他有了两个初中时代,认识她有十六年之久。
依然被人家讨厌着…谢行宇在彻底被张姿晴又一次厌恶后,他参军了。
大概是初二那年,因计算机技术犹如怪物,破格录取!
……陵园里,一身黑衣的女人轻抚着墓碑。
上面铿锵有力的写着“谢行宇之墓”。
女人身材窈窕,该有的地方都有,皮肤白皙,一双秋水眸子雾气朦胧,眉梢落寞,即便如此,也是美人,像极了林黛玉。
谢行宇惊诧,“张姿晴!”
她听不见,看不见。
女人神态黯然,“谢行宇,我讨厌你,你这么多年依旧是那么可恶!”
“你应该早早的来找我的,你没有钱,又首男,可如果你来,我就会嫁给你,那样我至少活的像个公主!”
“其实我喜欢过你!
谁又能拒绝一道光呢?
你阳光,坚韧,爱笑。”
她此时己经哭的泣不成声了,抹了把眼泪,“可后来一首不喜欢你,也是真的,你老是找我的事,上课往我头上很用力的扔橡皮;下课吃饭站队时,有人问你‘是不是喜欢我!
’你说‘谁喜欢我是狗。
’。”
“还有你和梁琪吵架,把她书都扔地上了,我帮她捡,刚捡起来,我还蹲在地上收拾呢,你不管不顾,又把刚拾起来的书扔下来,也不管砸没砸到我!”
“你烦人的事还有很多很多…,所以我讨厌你,永远讨厌你!”
张姿晴挤出微笑,“但你,必须永远喜欢我,把我当成公主殿下,包容我的小性子,哪怕你现在己经去了另一个世界,可以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