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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的加重人气小说 第282章 (第1页)

方式,它像一个旁观者,一个背景,一个伴随物,它偶然发声,然后被击中。

好比一个人介入争端,试图分开双方,阻止他们犯罪却遭到猛打,正如所多玛人和罗得争执的情形。

在这一章里这两种情况都有,恰在本主题论述范围之内。

首先,这种附带式的悖逆知识也出现在第21节中,使徒说“他们虽然知道神,却不当作神荣耀祂”,此处,他们的知识成为了他们犯罪的一个背景条件,他们悖逆知识而犯罪,却是附带的。

而另外一种首接悖逆知识的犯罪出现在第28节,“他们故意不认识神”,换言之,他们憎恶知识本身,所以,他们不光爱己知的罪,还厌恶罪的知识。

既然这两种情形都有具体的例子了,那我们再把讨论范围扩大一些。

其实,首接悖逆知识犯罪的类型非常多,我将把最主要的几种简化成两大类来讲:第一类,从我们自身的角度;第二类,从他人角度。

第一,从我们自身的角度来看,我们可能有五种首接悖逆知识犯罪的方式。

[1]其一,我们诋毁知识以便顺利犯罪。

首先,犯罪前密谋策划,正如犹大谋划要背叛他的夫子,他寻思如何“得便”行事,正如马可福音14章11节所说,他好机智地行。

因此,那些带着最狡诈的问题来陷害基督的人犯了罪,而那些设谋害义人的人也是如此(参诗37:12)。

[2]其二,人用巧智编造狡诈的谎言以掩盖过犯。

柏拉图说,有知识的人以更诡诈的方式说谎话(suntadmendaciapotentioresetsapientiores),尽管愚昧人也会撒谎,但是往往不知不觉中说出实话。

[3]其三,他们诋毁道德知识(亚里士多德说这是最不易被诋毁的,我确信这是最不该被诋毁的),以便制造体面的假象来掩盖自己的罪,他们不仅寻找一些诡诈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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